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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09-20

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作风建设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体部署,结合专题学习研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教育部“六个严禁”和省纪委“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单位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帖、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规守纪,坚决纠正“四风”,把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精神以及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年10月13日前报纪委办公室(行政楼603室,联系电话:88168027,邮箱:jjjc@ycit.cn)。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 城 工 学 院 监 察 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