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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1-05

一、民主评议的时间和等级

评议时间:2010年 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0日。

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格次。优秀格次的比例控制在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0%以内。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评定格次。

正式党员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党员年初工作目标来确定。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对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指出的党内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等问题,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出切实有效地改进措施。

评议中,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对照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标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做到“四看”:一看是否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从党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支持和参与到学校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二看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党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党员争当成才表率,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三看是否爱岗敬业,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四看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开展调查研究,对本总支(支部)党员队伍状况进行认真地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楚”:一是党员的基本情况清楚;二是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清楚;三是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清楚。根据校党委的部署,提出本单位的工作意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思想发动,明确评议要求。

2、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党的政治理论教育。学习教育要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质量,讲求实效。

3、个人总结。对照党员标准,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剖析,肯定成绩,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填写《盐城工学院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个人小结表》(组织部网站上下载)。

4、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自评、互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组织评定。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提出每个党员评定格次的初步意见,转告本人,向党支部大会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员个人有违纪行为的,不能评为合格档次。

6、表彰处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对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党员进行宣传表扬,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要保证学生优秀格次的党员占有一定比例。对履行党员义务不够、表现不积极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员,各党支部要研究确定帮教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

学校评定的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从上年度评定优秀格次党员中产生,学校表彰奖励将结合2011年建党90周年统筹安排。

四、民主评议的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委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评议活动,参评率不低于员总数的95%。

2、严格程序,统筹兼顾。各总支、支部要把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实效的重要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要正确处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学期结束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总结,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并挖掘先进典型,及时将有关先进典型事迹报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盐城工学院2010年党员民主评议格次汇总表》和《盐城工学院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个人小结表》于2011年1月21日前报送组织部,电子档发至chenyang@ycit.cn。《盐城工学院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个人小结表》由组织部汇总盖章后返回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存档备查。

表格下载网址:

http://zzb.ycit.cn/list.asp?unid=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