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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秋学期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8-30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及< 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委教组﹝2010﹞3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4399js金沙官网地址实际,现将2011年秋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重点把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工吸收到党内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发展教工党员要严格把关,充分考虑发展的层次性、阶段性和导向性,上报的拟发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2、在学生发展工作中,应重点把思想素质好、学习努力、入党动机端正、在广大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优秀青年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重视学生党员发展的年级分布结构,严格执行奖学金的要求,确保优秀学生入党。合理安排学生发展计划,保持春、秋两个学期的发展人数基本平衡,至2012年春学期发展后学生党员数不突破学生总人数的10.5%(博雅学院不突破8.5%)。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资格条件。对于教工,主要考虑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年以上的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中青年骨干;对于学生,只有年满18周岁、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年以上且符合奖学金要求(含2011春学期)的同学方可列为培养对象。确定发展对象时,要详细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的汇报及其意见,认真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反映, 并将其作为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对于学生,所在的党支部还要在该积极分子的所在班级对其进行全班的民主测评与推荐工作。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全面分析研究,以党员标准衡量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形成统一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并公示。最后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讨论汇总,将本学期拟发展的人员名单报送党委组织部。

4、充分发挥兼职组织员作用,增强质量意识。党员发展中,严格执行党委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党总支对党员发展要严格审核把关。学生发展中,要充分发挥兼职组织员作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不定期地与兼职组织员联系,请他们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发展工作。党员发展后,紧紧围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党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加强党性锻炼, 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5、完善工作机制,使党员发展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规定,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团员“推优”、计划申报、政审、材料预审、考察、公示、组织谈话、审批、转正等具体工作。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 从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到入党介绍人、党总支, 层层明确责任, 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填写《盐城工学院拟发展党员统计表》和《盐城工学院拟发展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于9月12日前将纸质文档报至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chenyang@ycit.cn.

下载地址

http://zzb.ycit.cn/list.asp?unid=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