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教学名师的引导示范作用,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根据《盐城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盐工发[2011]4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范围
本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拟评选表彰3—5名,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双肩挑”教师也可参加评选。已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及要求详见《盐城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盐工发[2011]41号)。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宣传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教师申报,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推荐候选人。
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过程注重业绩成果和贡献,坚持将教学、科研业绩作为入选与否的主要依据。对于近五年来违反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者、具有学术不端行为者、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出现三级以上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选,已入选者则直接取消其资格。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9月22日(下周一)下班前将《盐城工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材料学院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请发liutao@ycit.cn。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2.盐城工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请表
校教学名师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