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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城工学院技术转移引导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05-15

为组织好2013年盐城工学院技术转移引导基金项目,现将《盐城工学院技术转移引导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技术转移引导基金项目主要资助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目标、瞄准盐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技术研发项目,重点资助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可转移的实用技术、应用技术、专利等科技成果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技术转移引导基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

2、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申报项目须充分估计市场变化,实事求是预测技术转移指标。

3、优先支持有发明专利授权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通过国家、省级各类科研项目验收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省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的申报项目。

4、有在研技术转移项目的不得申报项目,承担过技术转移项目的,不得申报与原项目本质类同的项目。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建议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涉及项目真实性审查和知识产权前置审核的附件单独装订。

2、本通知及《盐城工学院技术转移引导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表格请在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zyzx.ycit.cn)查询和下载。

3、各项目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技术转移中心办公室。

4、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 华

联系电话:8828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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