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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相关科研平台实验用房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0-11-24

关于申请相关科研平台实验用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在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盐工发〔2009〕57号文件精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将为各级各类项目提供基本科研条件。目前化工材料类和机械电信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用房已基本到位,请两类平台相关学科的教师仔细阅读《盐城工学院化工材料类及机械电气类科技服务平台科研用房分配方案》(附件1),如需申请相关平台实验室(含研究室),请认真填写《盐城工学院科技服务平台用房申请表》(附件2),并于12月3日前将电子文档发到相关平台主任电子信箱(见表格备注栏),同时将纸质文档交二级学院科研秘书集中盖章后送科技处房健老师。

科技产业处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