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新生辅导员助理名单公示
经学生本人申请、信息审查、面试及学院评议,现将2023年辅导员助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B材料231: 谢新宇
B材料232:阮海云
B材料233:王宇翔
B材料234:虞静雯
B金属231:冯 欣
B金属232:殷美玲
B高分子231:胡成
B高分子232:宗莹
B能材231:任志刚
B能材232:魏 悦
B材物231:殷文强
B材物232:刘梦怡
B材化231:王田炜
B材化232:丁青云
B交通231:颜雨馨
B交通232:顾 飞
1、公示时间
2023年9月5日至9月8日。
2、监督投诉电话、地点及邮箱:
唐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0515-88298247;
朱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0515-88298867;
王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知达楼3J2B316办公室,0515-88298252。
如全院师生员工对初审结果有任何异议的,请于9月8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学院评审工作组一定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5日